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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信访局三举措构建基层信访治理新格局 ---全市上半年信访稳定发展纪实之二
更新日期:2020-09-03

    年初以来,市信访局为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,出台三项具体举措,统筹推进市、县(市)区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四个层面的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,构建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的基层信访治理工作新格局。

规范市、县信访接待场所建设,推进“最多访一次”。研究制定了《朝阳市关于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对群众初次信访事项实施首办责任制 推进“最多访一次”的办法》,按照“市级打样、县区铺开”原则,对市信访接待大厅进行标准化改造,科学设置13个接待窗口,增设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窗口,为来访群众提供全方位人性化服务。同时细化工作流程,实行从登记到答复的闭环运行。压实信访事项首接、首转、首办责任,实现“只进一扇门”“最多访一次”。目前,县级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正在全面进行中,8月底前将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。有效确保绝大部分信访问题在市、县两级得到妥善解决。

在乡镇(街道)全面推行“1、N”信访矛盾联合调处模式。推动全市所有乡镇(街道)设立信访接待中心,全面实行“1、N”信访矛盾联合调处工作模式。“1、N”即“1”是指乡镇(街道)党委书记,“N”是指信访、农经、土地、法庭、公安、司法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等工作部门。通过有效整合各类资源,充分发挥信访接待、司法调解、法制宣传、法院调处、公安协调的工作联动性、协同性,推动形成信访联治、矛盾联调、工作联动的格局,全力减少信访上行。

在村(社区)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工作模式。大力推进基层信访代理,在村(社区)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工作模式,变等群众上访,为替群众跑腿,方便群众就近信访、就地反映信访诉求,把各类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。信访代理的扎实开展,大大提高了信访事项“三率”。上半年,我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、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9.98%、99.98%和99.2%,全部进入全省前三行列。

 

转自朝阳日报828日第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