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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两个基层信访部门、四个信访工作岗位被授予“双示范”荣誉称号
更新日期:2016-09-29

    全省信访系统和广大信访干部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,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认真落实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全面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坚持把创建“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”和“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”作为加强信访部门和信访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,取得了明显成效,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。近日,在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公务员局发布的表彰通报中,辽阳市弓长岭区信访局、中共盘锦市委群众权益保障部(盘锦市人民政府信访局)被授予首批“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”,沈阳市信访局教育培训 处、锦州市信访接待大厅、营口市西区市信访局接待室、朝阳市信访局信访一科被授予首批“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”。(转载自辽宁信访微信公众号)